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01日 09时00分,在第四法庭审理韩梅与天津市东丽区蓝斯克行稳体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天津东丽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