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24日 10时00分,在第四法庭审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中心支行与天津润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金兴鸿商贸有限公司,王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