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04日 09时00分,在第五法庭审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中心支行与李伟光,王洋,张莹,天津盛泽丰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