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9月03日 09时00分,在新第七法庭审理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与陈佛善,吴孙清,于家悦等及第三人天津国本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天津瀚森投资有限公司等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