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6月19日 09时00分,在王庆坨第一法庭审理许为芬与丁磊,韩未军,天津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等及第三人张原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