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01日 14时10分,在新第十一法庭审理刘国庆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及第三人天津市蓟州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其他行政管理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