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6月30日 09时00分,在马伸桥法庭第二审判庭审理刘小敬与天津金驰悦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