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9月01日 09时00分,在上仓法庭第三审判庭审理霍翠玲与赵艳丽,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及第三人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