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在地矿第四法庭审理陈冲敏,陈稚敏等与陈学敏及第三人天津市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