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9月05日 09时00分,在上仓法庭第二审判庭审理龚翠兰,龚敏与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大龙卧村村民委员会,张学超及第三人龚海、第三人孙艳菊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