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16日 09时00分,在第十一法庭审理张洪娟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蓟县营销服务部,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