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6月20日 08时40分,在邦均法庭第三审判庭审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许家台支行与张红霞、宋海富、宋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