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23日 08时30分,在第七法庭审理付津生与郭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张玉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