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31日 15时00分,在第二法庭审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坻牛道口支行与刘金娜,王建国,张桂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