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01日 14时00分,在道路交通第六法庭审理柴嘉男,肖瑞艳与陈永鑫,孙瀛等及第三人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