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在津南第四法庭审理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商品混凝土供应站与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