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11日 09时00分,在双港第三法庭审理张家江与天津赫元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安次区连页厨卫器具经营部,廊坊市惠汇厨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安徽星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公 告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11日 09时00分,在双港第三法庭审理张家江与天津赫元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安次区连页厨卫器具经营部,廊坊市惠汇厨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安徽星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