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在上仓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中心支行与张淑文、靳学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