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9月10日 09时30分,在第五法庭审理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与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与天津市东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等行政赔偿一案一案。
公 告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9月10日 09时30分,在第五法庭审理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与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与天津市东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等行政赔偿一案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