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11日 14时45分,在第十七法庭审理赵金玉与齐宇超,王刚及第三人天津冠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