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23日 16时30分,在第九法庭审理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支行与耿作新,张超,翟夏,张国林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