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天津海事法院定于2025年08月05日 09时00分,在第五法庭审理泊头亚丰果品有限公司与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