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06日 08时55分,在新第九法庭审理姜勇与吴永汽,董振勇及第三人广平县邯鑫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王建祥等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