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17日 10时00分,在淮河道第五法庭审理王赫凡与天津碧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