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6月20日 09时00分,在第四法庭审理天津市蓟州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与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板桥村村民委员会排除妨害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