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在小淀法庭3审理天津市北辰区家昕电动自行车配件销售中心与袁江水,平乡县爱骏玛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