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01日 10时30分,在地矿第二法庭审理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吴巧燕,王丽卫,杨延青及第三人天津务宁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天津商起商贸有限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