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23日 11时00分,在上仓法庭第二审判庭审理朱加华与姜淼、胡朝鑫、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南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