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04日 14时30分,在地矿六号调解室审理薛宗岳与陈九丹,天津市和平区海河综合开发办公室及第三人天津市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