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15日 09时00分,在开发区第四法庭审理天津迈冲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第三人张建华、第三人王长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其他一案。
公 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15日 09时00分,在开发区第四法庭审理天津迈冲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第三人张建华、第三人王长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其他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