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24日 09时00分,在津南第三法庭审理郑贺玲与项瑞振、赵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及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