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9月08日 09时00分,在别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审理王志明与李山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