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19日 15时30分,在上仓法庭第三审判庭审理王志兴与张仓、北京静庭通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北京盛泰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19日 15时30分,在上仓法庭第三审判庭审理王志兴与张仓、北京静庭通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北京盛泰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