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09日 08时50分,在大碱厂第二法庭审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清中心支行与天津华明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华明乳业有限公司,赵书明,刘术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