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09日 14时30分,在淮河道第十三法庭审理苏忠强与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