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12日 14时30分,在地矿第六法庭审理天津市劝业工商服务公司与陈凯明及第三人天津市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返还原物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