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12日 14时00分,在第十法庭审理王波与朱洪羽,姜波,李娟等及第三人北京捷足先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练一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