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在第三十二法庭审理徐春香与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及第三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