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25日 15时00分,在第七法庭审理天津市北辰区宸鑫电动自行车配件销售中心与平乡县爱骏玛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赵雪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