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14日 09时00分,在第十一法庭审理苏浩轩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三中学,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