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08日 09时00分,在上仓法庭第三审判庭审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杨津庄支行与刘立,罗素军,刘记,刘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