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27日 09时00分,在泰达第三法庭审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与宫传庆,韦秋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