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22日 09时00分,在第二十七法庭审理天津亚平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杨明,赵孟及第三人天津依纳宇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天津市广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公 告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8月22日 09时00分,在第二十七法庭审理天津亚平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杨明,赵孟及第三人天津依纳宇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天津市广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