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在第四法庭审理天津市北辰区博翔地坪工程队与宏屋(天津)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胡卫强,陈晓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